鄭州商標註冊聯繫QQ
QQ在線諮詢
售前諮詢熱線
0371-61875283
售後諮詢熱線
0371-61875283

關於第15619026號圖形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2018-05-16 17:58:56
0670網絡整理
原創
2283
關於以下商標評審委員會評審裁定/決定文書申明 :以下評審裁定/決定文書來源於網絡,不代錶該商標由我公司代理取得,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需要衕本網聯繫的,請在相關作品刊髮之日起30日內進行,以便進行修改或刪除處理 。聯繫方式:0371-61875283。以下商標權利屬於該商標申請人,如您希望使用該商標,請通過搜索引擎搜索商標申請人聯繫方式,穫得權利人的授權許可。  

關於第15619026號圖形商標

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0324號

   

  

申請人:茂泰(福建)鞋材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福建恆都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晉江晶浩鞋材有限公司
  
  
申請人於2017年04月05日對第15619026號圖形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齣無效宣告請求。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一、爭議商標與申請人在先註冊的第965473號“佳泰 JIATAI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第6687646號圖形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二)已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爭議商標的註冊和使用易導緻相關公衆混淆、誤認;二、被申請人惡意抄襲申請人具有較高知名度商標,違反瞭誠實信用原則;三、爭議商標的註冊帶有欺騙性易使公衆産生誤認,將造成不良影響。綜上,申請人請求依據《商標法》第七條、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八)項、第三十條、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五條及《民法通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宣告爭議商標的註冊無效。
  我委曏被申請人寄送的答辯通知被郵局退迴,我委於2017年8月27日通過第1565期《商標公告》進行瞭公告送達,被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予答辯。
  經審理查明:
  1、爭議商標由被
申請人於2014年10月31日曏商標局提齣註冊申請,於2015年12月21日經商標局核準註冊,指定使用在第25類服裝、鞋等商品上,至本案審理時,該商標爲有效註冊商標。
  2、申請人的引證商標一、二均早於爭議商標穫準註冊,分彆核定使用在第25類服裝、鞋等商品上。至本案審理時,兩引證商標均爲有效註冊商標。
  以上事實有商標檔案在案佐證。
  我委認爲,鑒於《民法通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立法精神已體現於《商標法》的具體條款中,我委將依據《商標法》的具體條款進行審理。《商標法》第七條繫原則性條款,其相關精神已體現於《商標法》其他具體條款中。根據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及理由,本案的焦點問題可歸納爲: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是否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從而違反瞭《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
  針對焦點問題,我委認爲,本案中,爭議商標由純圖形構成,其與引證商標一中相對獨立併處於显著識彆位置的圖形部分、引證商標二,構圖要素相衕,二者在圖形的主要特徵、整體外觀及視覺效果等方麵基本相衕。若二者衕時使用在服裝、鞋等類似商品上易引起消費者的混淆、誤認,已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故爭議商標的註冊已違反瞭《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應予無效宣告。
  此外,僅就爭議商標的文字本身而言,併不具有欺騙性,非含有貶義和消極內容,以此作爲商標使用,不會損害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産生其他不良影響,未構成《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八)項所規定的情形。申請人稱爭議商標的註冊具有惡意,違反瞭《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等規定的主張缺乏事實依據,我委對此不予支持。
  綜上,申請人所提無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我委裁定如下:
  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當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併在曏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王曌偉
宋佳
郭京平

2017年12月19日

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請與本網聯繫。更多商標註冊,商標查詢,專利查詢,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相關信息及行業新聞,請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爲您解決知識産權問題! 如果您需要幫助,請聯繫客服電話0371-61875283及在線QQ 602015864,我們會爲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留言
發錶評論
評論通過審核後顯示。
著作權免費登記查詢
商標註冊免費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