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0930184号“蒸的有味道”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2018-03-10 12:03:37
- 0670网络整理 原创
- 3024
关于第20930184号“蒸的有味道”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7314号
申请人因第20930184号“蒸的有味道”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的商标,具有商标固有的显著性。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并非直接表示了服务的内容和特点,具有商标显著性。申请商标经过实际的宣传使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且在实际使用中一直起着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宣传图片等证据材料。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蒸的有味道”指定使用在自助餐厅、餐厅等服务上,直接表示了服务的内容等特点,已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有可注册性,亦不足以证明其经使用已产生显著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常兆莉
姜洋洋
朱红
2017年12月27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专利查询,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相关信息及行业新闻,请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0371-61875283及在线QQ 602015864,我们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