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标注册联系QQ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0371-61875283
售后咨询热线
0371-61875283

关于第20901660号“ALA BIOCROW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2018-03-09 12:36:19
0670网络整理
原创
2752
关于以下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裁定/决定文书申明 :以下评审裁定/决定文书来源于网络,不代表该商标由我公司代理取得,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0371-61875283。以下商标权利属于该商标申请人,如您希望使用该商标,请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商标申请人联系方式,获得权利人的授权许可。  

关于第20901660号“ALA BIOCROW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8558号

   

  

申请人:吴彦恒
  委托代理人:北京华进京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901660号“ALA BIOCROW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0974653号“ALA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3340248号“奥莉亚AL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4705413号“al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有显著区别,不构成近似商标。二、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实际使用多年,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与引证商标共存不会使相关消费群体产生混淆误认。三、已有类似情形商标并存注册。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产品包装、产品介绍,其它商标详情等复印件。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化妆品等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各自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为拉丁字母组合“ALA BIOCROWN”,引证商标一为拉丁字母组合“ALAS”,引证商标二由汉字组合“奥莉亚”及经设计的拉丁字母组合“ALA”组合而成,引证商标三经设计后易被相关公众识别为由拉丁字母组合“ala”及图形组合而成。申请商标重要组成部分之拉丁字母组合“ALA”完整包含于引证商标一中,与引证商标二重要组成部分之拉丁字母组合“ALA”、引证商标三重要组成部分之拉丁字母组合“ala”字母构成相同,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已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若同时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在上述复审商品上经实际有效的商业使用,相关消费者已能将其与三件引证商标相区分。综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审理具有个案性,申请人所述其它商标注册之情形不能成为准予本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谢峥
徐晓建
张世莉

2017年12月27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专利查询,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相关信息及行业新闻,请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0371-61875283及在线QQ 602015864,我们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留言
发表评论
评论通过审核后显示。
著作权免费登记查询
商标注册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