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4163453号“甜蜜家园”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1339号
申请人于2016年11月07日对第14163453号“甜蜜家园”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1、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存在业务往来关系,被申请人明知申请人网站名称的使用情况,仍进行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2、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经营的论坛名称构成近似,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在先使用权,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规定。
3、申请人以及“甜蜜家园”品牌已经在实际市场中得到消费者的高度认可,已经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争议商标是对申请人品牌的复制摹仿,被申请人为谋取商业利益极大损害了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违反了《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综上,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以下均为复印件):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合作方案及合同;
2、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经营网站上的使用记录;
3、甜蜜家园论坛和网站首页。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被申请人确曾经与申请人有过业务往来合作关系,但争议商标是被申请人合法申请注册的商标,与申请人主张的在先权利没有关联性。申请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争议商标是被申请人恶意抢注的。综上,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维持。
被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以下均为复印件):
1、被申请人的企业资料;
2、被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网页截图;
3、被申请人对争议商标的宣传使用证据;
4、被申请人收购医院的合同;
5、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合同谈判的PPT节选。
经审理查明:
1、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