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0832076号“响水涧”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2018-05-08 17:44:28
- 0670网络整理 原创
- 2448
关于第20832076号“响水涧”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4551号
申请人因第20832076号“响水涧”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评审我委认为,“响水涧”是山涧名称,位于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峨桥镇浮山东麓,整体具有区别于“响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其他含义。因此,申请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合议组成员:郑婷
张悦
尤宏岩
2017年12月19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专利查询,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相关信息及行业新闻,请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0371-61875283及在线QQ 602015864,我们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