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1089458号“TOXE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2018-05-08 16:13:34
- 0670网络整理 原创
- 3317
关于第21089458号“TOXES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0820号
申请人因第21089458号“TOXE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精心设计而成,明确指向了申请人的企业名称——陶氏环保科技,具有较强独创性,与商标局引证的第6518218号“toies 图乐士 equipment adam's al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含义、呼叫及整体外观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并且,与本案情形类似的商标已经在市场上共存。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申请人的宣传册。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文字“TOXES”与引证商标的显著识别英文部分“toies”的字母组成与呼叫方面相近,且均无特定中文含义,两商标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水净化设备和机器、水软化设备和装置、空气或水处理用电离设备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浴室装置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经能够与引证商标相区分。另,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事实与本案不具有直接关联性,不能够成为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张亚军
姚旭祺
邵燕波
2017年12月19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专利查询,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相关信息及行业新闻,请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0371-61875283及在线QQ 602015864,我们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