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1647146号“爱奇艺iQIYI”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1046号
申请人于2016年06月30日对第11647146号“爱奇艺 iQIYI”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申请人是中国第一影视门户网站“爱奇艺”网站的运营公司,“爱奇艺”由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百度”创立,是国内首家专注于提供免费、高清网络视频服务的大型专业网站。“爱奇艺”原名奇异,2010年4月22日,奇异正式上线。2011年11月26日,奇异正式宣布品牌升级,启动“爱奇艺”品牌并推出全新标志“爱奇艺iQIYI及图”。“爱奇艺”已经被社会公众广为知晓,申请人的第10235165号“爱奇艺iQIYI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0235163号“爱奇艺”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已构成第41类节目制作、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的)、文娱活动服务上的驰名商标,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构成对申请人驰名商标的复制、抄袭和摹仿,必将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减弱申请人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申请人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综上,申请人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为支持其主张,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申请人“爱奇艺”系列商标注册证。
2、 百度百科关于“爱奇艺”的介绍。
3、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报告、“爱奇艺”品牌行业排名报道。
4、荣誉证书、获奖报道。
5、广告合同与发票、审计报告、纳税证明。
6、国家图书馆科技查新中心检索报告、参加公益活动报道。
7、商标行政确权案件裁定书、法院判决书。
8、其他用于证明申请人商标知名度的证据材料。
我委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委通过《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我委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