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人在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爲
1 《商標轉讓申請書》(我方提供)
2 《商標代理委託書》(我方提供)
3 經轉讓雙方蓋章或者籤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轉讓雙方提供)
1.以公司名義申請,附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2.以箇人名義申請,附身份證或者護照複印件。
4 辦理轉讓的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或《商標註冊證》複印件(轉讓方提供)
5 商標轉讓協議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