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時需要瞭解的十大知識點
- 2017-03-28 12:08:00
- 0670知識産權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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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爲相關公衆廣爲知曉併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相關公衆包括與使用商標所標示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産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其他經營者以廈經銷渠道中所涉及的銷售者和相關人員等。
(二)認定馳名商標需要考慮哪些因素?
一、相關公衆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四、該商標作爲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録.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三)什麽是地理標誌?
地理標誌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 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誌。地理標識的基本特徵有三點:
一、標明瞭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來源(卽原産地的地理位置)
二、該商品或服務具有獨特品質、聲譽或其他特點
三、該品質或特點本質上可歸因於其特殊的地理來源。
(四)地理標誌和商標的區彆?
商標是企業爲使其商品或服務有彆於其他企業的商品或服務所使用的一種標識。牠賦予其所有人排除他人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而地理標誌則是告訴消費者一件産品是在某地生産併具備瞭某些與該生産地有關的特性。在地理標誌指明的地方生産其産品的所有生産者均可使用這一地理標誌,併且其産品玎都具有與産地相關的特殊品質。
二者區彆如下:
一、地理標誌不具有獨佔性、專有’生,商標具有獨佔性、專有性.
二、地理標誌具有永久性,不受時間限製,商標的保護有時間限製.
三、任何企業和箇人都無權轉讓地理標誌,而商標是可以轉讓的。
(五)什麽是證明商標?
證明商標,又稱保證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製,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箇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産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證明商標的註冊人是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其本身不能使用自己註冊的證明商標。使用證明商標必鬚經註冊人認可,符閤證明商標使用章程規定的條件。
(六)證明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一,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
二,該商標證明的商品或者服務的特定品質和特點;
三,使用該商標的條件
四,使用該商標的手續
五,使用證明商標的權利義務和違反該規則應當承擔的責任。
(七)什麽是強商標?什麽是弱商標?
商標分爲強商標和弱商標。標記性強、商標文字或圖形本身無任何實際含義的商標,稱爲強商標。如“s0NY”、海爾等.與之相反,標記性弱、敘述性強,商標文宇或圖形本身還標示某種實際存在的物體或颱有某種實際意義的商標,稱爲弱商標。如“長城”、“黃山”、“中華門”、“光明”等。
(九)下列標誌不得作爲商標使用:
一、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傢名稱、國旂、國微、軍旂、勳章相衕或者近似的,以及衕中央國傢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衕的.
二、衕外國的國傢名稱、國旂、國徽、軍旂相衕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衕意的除外,
三、衕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旂幟、微記相衕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衕意或者不易誤導公衆的除外.
四、與錶明實施控製、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衕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衕“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相衕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誇大宣傳併帶有欺騙性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衆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爲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爲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十)誇大宣傳併帶有欺騙性的標誌是否可以作爲商標使用?
誇大宣傳併帶有欺騙性的標誌不得作爲商標使用。爲保障消費者的利益,商標應保證産品的質量,如實地反映商品的特點,不應利用商標對其質量、原料、功用等誇大的宣傳,借以欺騙消費者。由於歷史的原因,實踐中已有不少這方麵的商標註冊,如“永久”、“長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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