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公司註冊資金公司法新舊規定對比
註冊資金是國傢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産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産的數額體現。是企業實有資産的總和;註冊資金隨時有資金的增加或減少,卽當企業實有資金比註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註冊資金就是企業全部財産的貨幣錶現,是企業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登記主管機關核定經營範圍和方式的主要依據。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決定,對《公司法》作齣修改,併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公司法》的修改主要涉及3箇方麵: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製改爲認繳登記製;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
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製改爲認繳登記製
2014年新修改的公司法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製改爲認繳登記製。卽新公司施行後,公司股東可以自主約定認繳齣資額、齣資方式、齣資期限等,併記載於公司的章程。
註冊公司資本的新規定
舊公司法規定: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齣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齣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爲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新公司法修改成: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齣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註冊資金實繳登記製和認繳登記製是2種註冊資金登記的模式。兩者的不衕之處在於,前者是指企業營業執照上的註冊資本是多少,該公司的銀行驗資賬戶上就必鬚有相應數額的資金,需要佔用企業的資金,一定程度上抑製瞭投資創業,降低瞭企業資本的營運效率;而後者卻是工商部門隻登記公司認繳的註冊資本總額,無鬚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其不需要佔用企業資金,可以有效提高資本運營效率,降低企業成本。
修改後一方麵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準、備案範圍,切實落實企業和箇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衕時,爲避免重覆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汙染排放等管理,髮揮法律法規、髮展規劃、産業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一方麵是減少生産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産經營活動和産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一方麵是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閤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箇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一方麵是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閤法不閤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製度。
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
説完認繳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製改爲認繳登記製,【公司寶】小編再帶你看下涉及的第二方麵的——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
在註冊資本登記條件方麵,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爲人民幣3萬元【新公司法第26條】2014年2月18日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資本3萬元限製;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爲10萬元,且股東應當一次繳足齣資額【新公司法第59-64條】2014年2月18日取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限製。;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爲500萬元【新公司法第81條】2014年2月18日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製。 §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
沒修改之前的公司法要求在公司登記時,需要提交驗資報告;然而2014年3月1日生效施行的新公司法修訂內容簡化瞭公司登記的程序:新公司法規定,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之前,企業的註冊資本的驗資報告均由會計師事務所提供,而企業需要曏事務所交納幾韆元的中介費,幾韆元對於小企業來説,也是一種負擔。驗資報告的取消,是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改爲認繳登記相關聯的。由於註冊資本的到位情況,不需要工商部門進行監督,而是對社會公衆進行公示,所以,註冊資本到位的證明—驗資報告也將不再存在,驗資報告的取消,也降低瞭企業的經營成本。
第二部分公司註冊資金常見問題
問題一:公司註冊資金多少閤適?
註冊資金的大小代錶公司規模的大小,也是您對外承擔債權債務的多少,稅收沒有關繫,註冊資金會使客戶對公司實力的認識産生影響,註冊資金高,對公司承攬業務有利(例如房地産開髮商)。註冊資金是工商局認定的公司資本信用的證明,在你註冊完畢就可以從你的公司賬戶裡提取供公司日常經營所用。
問題二:公司註冊資金能動嗎?
肯定會有朋友問“公司註冊資金能動嗎?” 其一,公司註冊資金是指企業成立時由投資者投入企業的財産,包括貨幣資金、實物資産、無形資産和土地使用權等等。企業在辦理工商註冊登記後,註冊資金就可以作爲企業的經營資金進行週轉使用,用於購買設備、材料,支付職工工資、費用等。但是註意不能一次性提取,那樣會被工商局作爲抽逃註冊資金嫌疑來追查, 因爲抽逃註冊資金是違法行爲。
其二,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我國按照資本確定、資本維持、資本不變三原則,要求公司必鬚保持註冊資本的相對穩定,衕時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規定瞭具體的條件和程序。企業註冊後註冊資本可以依法變更,依據如下: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鬚編製資産負債錶及財産清單。公司應當自作齣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併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齣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齣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爲增加註冊資本髮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閤併或者分立,登記事項髮生變更的,應當依法曏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曏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問題三:建立分公司也需要註冊資金嗎?
建立分公司不需要註冊資金。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麵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建立分公司所需要攜帶的資料包括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公司法定代錶人籤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複印件、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