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商標註冊聯繫QQ
QQ在線諮詢
售前諮詢熱線
0371-61875283
售後諮詢熱線
0371-61875283

關於第11465525號“瑞淩金都”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2018-03-03 12:00:13
0670網絡整理
原創
3844
關於以下商標評審委員會評審裁定/決定文書申明 :以下評審裁定/決定文書來源於網絡,不代錶該商標由我公司代理取得,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需要衕本網聯繫的,請在相關作品刊髮之日起30日內進行,以便進行修改或刪除處理 。聯繫方式:0371-61875283。以下商標權利屬於該商標申請人,如您希望使用該商標,請通過搜索引擎搜索商標申請人聯繫方式,穫得權利人的授權許可。  

關於第11465525號“瑞淩金都”商標

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8346號

   

  

申請人:深圳市瑞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王景軍
  
  
申請人於2017年04月17日對第11465525號“瑞淩金都”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齣無效宣告請求。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1、爭議商標與申請人在先註冊的第7447709號“瑞淩”商標、第1682303號“瑞淩焊機 RL Riland及圖”商標、第6725647號“瑞淩RILAND”商標(以下分彆稱引證商標一、二、三)構成使用在相衕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易導緻相關公衆對商品的來源産生混淆誤認。申請人多次對摹仿“瑞淩”的商標提齣異議申請,均穫得商標局的支持,根據審查一緻原則,爭議商標與上述引證商標“瑞淩”也構成近似商標,應依法宣告爭議商標無效。2、“瑞淩”是申請人獨創的企業商號,爭議商標的註冊侵害瞭申請人的在先商號權。3、被申請人的主觀惡意明顯,違背瞭誠實信用原則。爭議商標一旦投入使用,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綜上,依據修改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修改後《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請求宣告爭議商標的註冊無效。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
  1、上述引證商標及所涉産品所穫榮譽;
  2、申請人所穫榮譽及認證;
  3、産品廣告髮佈閤衕、髮票及宣傳材料;
  4、産品展銷會閤衕、髮票及照片;
  5、2010年-2014年的産品銷售閤衕及付款憑證;
  6、申請人天貓、京東的入駐協議及網絡材料;
  7、産品介紹及圖片;
  8、申請人的經銷商名單、經銷店麵照片;
  9、“瑞淩”、“瑞淩焊機”的網絡搜索結果;
  10、申請人維權證明文件;
  11、申請人“瑞淩”品牌被摹仿情況統計;
  12、申請人2012年-2015年財務審計資料;
  13、申請人2012年-2016年納稅證明資料;
  14、被申請人的商標檔案;
  15、申請人的工商登記信息等。
  被申請人在我委規定期限內未予答辯。
  經審理查明:1、爭議商標於2012年9月10日由被申請人曏商標局提齣註冊申請,經異議審理於2015年9月14日穫準註冊,核定使用在第7類電焊設備等商品上,專用權有效期至2024年2月13日。
  2、引證商標一於2009年6月5日由申請人曏商標局提齣註冊申請,於2011年1月14日穫準註冊,核定使用在第9類電焊烙鐵等商品上,專用權有效期至2021年1月13日。
  引證商標二於2000年7月3日由深圳瑞淩電源技術有限公司曏商標局提齣註冊申請,於2001年12月14日穫準註冊,核定使用在第9類電焊設備等商品上,專用權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3日。2008年10月7日,引證商標二已轉讓予深圳市瑞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卽本案申請人。
  引證商標三於2008年5月16日由申請人曏商標局提齣註冊申請,於2014年6月14日穫準註冊,核定使用在第9類電焊設備等商品上,專用權有效期至2024年6月13日。
  以上事實由商標檔案予以佐證。
  我委認爲,爭議商標穫準註冊日期晚於2014年5月1日,因此,本案實體問題及程序問題均適用修改後的《商標法》。修改後《商標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誠實信用原則”爲商標註冊和使用的原則性條款,其內容已體現在修改後《商標法》相關具體條款中,故本案適用修改後《商標法》相關具體條款予以審理。根據當事人所提理由、事實和請求,本案焦點問題歸納如下:一、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三是否構成使用在相衕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從而違反修改後《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二、爭議商標的註冊是否侵犯申請人的在先商號權;三、爭議商標的註冊是否構成對申請人在先使用併具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搶註;四、爭議商標的註冊是否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五、爭議商標的註冊是否違反修改後《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一、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電焊設備;電焊機;氣動焊接設備;熱焊槍;乙炔清洗設備;電焊烙鐵;電弧切割設備”商品與引證商標一、二、三核定使用的電焊設備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方麵相衕或相近,屬於衕一種或類似商品。併且,據申請人所交證據可知,其“瑞淩”商標在爭議商標註冊申請日前在電焊設備商品上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爭議商標“瑞淩金都”與引證商標一、二、三均含有显著識彆文字“瑞淩”,易使相關公衆誤認爲繫列商標或者商標之間存在某種特定聯繫,已構成近似商標。上述商標若使用在類似商品上,易導緻相關公衆對商品的來源産生混淆誤認。故在“電焊設備;電焊機;氣動焊接設備;熱焊槍;乙炔清洗設備;電焊烙鐵;電弧切割設備”商品上,爭議商標的註冊已構成修改後《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所指的情形。
  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自閉式加油槍;水族池通氣泵;木材加工機”商品與引證商標一、二、三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在功能用途、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方麵不相近,不屬於相衕或類似商品。雖然爭議商標與上述引證商標標識相近,但是上述商標在非相衕或非類似商品上併存使用,不會導緻相關公衆對商品的來源産生混淆誤認。故在“自閉式加油槍;水族池通氣泵;木材加工機”商品上,爭議商標的註冊未構成修改後《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所指的情形。
  二、爭議商標的註冊是否侵犯申請人的在先商號權。對此,我委認爲,鑒於商標與商號權性質不衕,在商業活動中髮揮的作用也不衕,因此在認定繫爭商標是否侵犯他人在先商號權時,通常要求繫爭商標與他人在先商號相衕或基本相衕。本案中,爭議商標“瑞淩金都”與申請人商號“瑞淩”尚未構成相衕或基本相衕,故爭議商標的註冊使用應不緻誤導公衆、進而損害申請人的在先商號權。
  三、關於《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註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併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規定保護的是在繫爭商標註冊前已經在相衕或類似商品上使用併具有一定影響的未註冊商標。鑒於申請人已在電焊設備等商品上註冊瞭引證商標一、二、三,且我委已適用《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給予保護,故該條款僅針對“自閉式加油槍;水族池通氣泵;木材加工機”商品。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在爭議商標註冊申請日前在中國大陸地區,其將與爭議商標近似的商標使用在與其核定使用的“自閉式加油槍;水族池通氣泵;木材加工機”商品相衕或類似商品上,更不能證明已具有瞭一定影響。因此,爭議商標的註冊未違反修改後《商標法》第三十二條所指的“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併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情形。
  四、關於申請人主張的爭議商標會造成不良影響的主張,我委適用修改後《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予以審理。
  修改後《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的情形涉及的是對我國公序良俗或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申請人所稱對其權益的損害不屬於該規定調整的範疇,且爭議商標本身亦不會對我國公序良俗或社會公共利益産生消極的、負麵的影響。故申請人的此項主張不能成立。
  五、修改後《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所指行爲是指申請註冊商標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以弄虛作假的手段欺騙商標行政主管機關取得註冊,或基於不正當競爭、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惡意進行註冊。本案中,申請人尚無充分的證據證明,爭議商標的註冊採取瞭欺騙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從而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因此,申請人的該項主張,我委不予支持。
  綜上,申請人無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修改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我委裁定如下:
  爭議商標在“電焊設備;電焊機;氣動焊接設備;熱焊槍;乙炔清洗設備;電焊烙鐵;電弧切割設備”商品上予以無效宣告,在其餘商品上予以維持。
  當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併在曏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趙齊朝
苑雪梅
劉聰

2017年12月28日

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請與本網聯繫。更多商標註冊,商標查詢,專利查詢,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相關信息及行業新聞,請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爲您解決知識産權問題!如果您需要幫助,請聯繫客服電話0371-61875283及在線QQ 602015864,我們會爲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留言
發錶評論
評論通過審核後顯示。
著作權免費登記查詢
商標註冊免費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