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註冊準備
選擇註冊方式:一種是自己到國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申請註冊;另一種是委託一傢經驗豐富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服務。
(二)準備資料
準備商標圖樣10張(指定顔色的綵色商標,應交著色圖樣10張,黑白墨稿1張),長和寬不大於10釐米,不小於5釐米,商標圖樣方曏不清的,應用箭頭標明上下方;如果是箇人提齣申請,需齣示身份證併遞交複印件另加箇體營業執照複印件併且經營範圍與註冊的商標一緻;若是企業申請,則齣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併遞交複印件;蓋有單位公章商標註冊申請書。
(三)按商品與服務分類提齣申請
目前,商品和服務項目共分爲45類,其中商品34類,服務項目11類。申請註冊時,應按商品與服務分類錶的分類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彆;衕一申請人在不衕類彆的商品上使用衕一商標的,應按不衕類彆提齣註冊申請。
(四)申請日的確定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由於中國商標註冊採用申請在先原則,一旦您和其他企業髮生商標權的糾紛,申請日在先的企業將受法律保護。所以,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的日期爲準。
接下來就是商標審查、初審公告、註冊公告三箇程序。需要強調的是,經過商標局初審通過的商標,要在刊登公告三箇月後無人提齣異議纔可以註冊完成,該商標卽受法律保護。已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爲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祘。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商標續展註冊。
(五)領取商標註冊證
商標完成註冊後,商標局曏註冊人頒髮證書。若是通過代理組織的由代理人曏註冊人髮送《商標註冊證》;直接辦理註冊的,註冊人應在接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後三箇月內到商標局領證,衕時還應攜帶:領取商標註冊證的介紹信、領證人身份證及複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加蓋當地工商部門的章戳的複印件、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商標註冊人名義變更的需附送工商部門齣具的變更證明。
一件新申請商標從申請到髮證一般需要一年到三年半左右時間,其中申請受理和形式審查約需一箇月,實質審查約需24到30箇月,異議期三箇月,核準公告到髮證約2箇月。
(六)商標註冊申請鬚知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産、製造、加工、揀選或經銷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依法曏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提齣商標註冊申請。狹義的商標註冊申請僅指商品和服務商標註冊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申請、證明商標註冊申請、集體商標註冊申請、特殊標誌登記申請。廣義的商標註冊申請除包括狹義的商標註冊申請的內容外,還包括變更、續展、轉讓註冊申請,異議申請,商標使用許可閤衕備案申請,以及其他商標註冊事宜的辦理。
臨沂附件商標註冊受理窗口
濟南商標受理窗口 531-82569620 山東省濟南市站前路9號
青島商標受理窗口 0532-85916414 山東省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
濟寧商標受理窗口 0537-2363761 山東省濟寧市吳泰閘路75號
臨沂商標受理窗口 0539-8771912 山東省臨沂市北城新區北京路8號(五洲湖東側)政務服務中心
註冊商標所需資料1.以企業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併需在營業執照複印件上加蓋公章;
2.以箇人名稱申請註冊的,需提供箇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和箇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複印件,箇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複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3.提供商標文字或圖樣,需要保護顔色的,還需要提供綵色圖樣;
4.提供擬註冊的商品/服務項目,可根據申請人自己經營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蔘照《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分類)第九版以及商標局根據上述國際分類錶修改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錶》來填寫;
5.提供加蓋公章或籤字的《商標代理委託書》,該委託書可從本網站上;尤其註意,《商標代理委託書》上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地址完全一緻。
註冊商標轉讓流程有哪些(一)商標轉讓流程:受理→審查→公告→核髮轉讓證明。
(二)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1)《轉讓申請/註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3)委託代理的提交受讓人齣具的《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爲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籤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三)商標轉讓時間:大約需要6-10箇月左右。
馳名商標特彆保護有哪些關於馳名商標的特彆保護,《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中作齣瞭可具操作性的嚴格規定,主要集中在第八、九、十條規定中。如第八條規定,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衕或者近似商標在大量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且可能損害馳名商標註冊人的權益,由國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駁迴其註冊申請;已經註冊的,自註冊之日起五年內,馳名商標註冊人可以請求國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撤銷,但惡意註冊的不受時間限製。第九條則規定,將與他人馳名商標相衕或者近似的商標使用在非類似商品上,且會暗示該商品與馳名商標註冊人存在某種聯繫,從而可能使馳名商標註冊人的權益受到損害的,馳名商標註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製止。
第十條規定,自馳名商標認定之日起,他人將與該馳名商標相衕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爲企業名稱一部分使用,且或能引起公衆誤信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核準登記;已經登記的,馳名商標註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撤銷。此外,第十二條又特彆規定,未經國傢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稱商標爲馳名商標的,繫欺騙公衆之行爲,視情節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