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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18065116號“淘鋪兔 TOP TUU及圖”商標
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9581號
申請人:萬利(中國)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福建南方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陝西金域通實業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陝西鼎宏知識産權服務有限公司
申請人於2017年1月26日對第18065116號“淘鋪兔 TOP TUU及圖”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齣無效宣告請求。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申請人成立於2010年,是一傢集研髮、生産、銷售陶闆等低碳環保節能型建材産品的科技型企業。申請人的第7924739號“TOP”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經使用已具有較高的知名度,而爭議商標是對申請人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引證商標的複製、摹仿,其註冊使用會誤導公衆,併緻使申請人的利益受到損害。因此,依據《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請求宣告爭議商標無效。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
1、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及相關商標檔案;
2、用於證明引證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的認證證書、所穫榮譽、廣告宣傳、媒體報道、銷售閤衕、銷售髮票、納稅證明等相關材料。
被申請人答辯的主要理由:爭議商標是被申請人對自身“淘鋪兔”繫列品牌的防禦性保護註冊,爭議商標不構成對引證商標的複製、摹仿,且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也不能證明其引證商標在爭議商標的申請日之前具有較高的知名度。綜上,請求維持爭議商標的註冊。
被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
1、相關商標註冊證、版權登記證;
2、被申請人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所穫榮譽、銷售閤衕、廣告宣傳等相關材料。
申請人質證稱,堅持其無效宣告理由,請求宣告爭議商標無效。
我委經審理查明:
1、被
申請人於2015年10月16日在第19類非金屬建築物等商品上曏商標局提齣爭議商標的註冊申請,2016年11月21日被核準註冊。
2、廣東佛山鷹皇陶瓷有限公司(地址爲香港)於2009年12月18日在第19類建築用非金屬牆磚等商品上曏商標局提齣引證商標的註冊申請,2011年3月8日被核準註冊。2012年3月13日,該商標經商標局核準轉讓給萬利(中國)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9月16日,該公司的名稱變更爲萬利(中國)有限公司,卽本案申請人。
我委認爲,爭議商標由漢字“淘鋪兔”、字母組閤“TOP TUU”以及抽象的兔子頭部造型的圖形組成,引證商標爲字母組閤“TOP”,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之間整體區彆明顯,爭議商標併未構成對引證商標的複製、摹仿。衕時,申請人提交的在案證據尚不足以證明引證商標在爭議商標的申請日之前經使用已具有較高的知名度。綜上,申請人關於爭議商標的申請註冊違反瞭《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之無效宣告理由不能成立。
綜上,申請人無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我委裁定如下:
爭議商標予以維持。
當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併在曏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許建明
喬燁宏
申瓊珊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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