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商標註冊聯繫QQ
QQ在線諮詢
售前諮詢熱線
0371-61875283
售後諮詢熱線
0371-61875283

關於第8902172號“LB21”商標撤銷複審決定書

2018-05-09 15:15:58
0670網絡整理
原創
2397
關於以下商標評審委員會評審裁定/決定文書申明 :以下評審裁定/決定文書來源於網絡,不代錶該商標由我公司代理取得,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需要衕本網聯繫的,請在相關作品刊髮之日起30日內進行,以便進行修改或刪除處理 。聯繫方式:0371-61875283。以下商標權利屬於該商標申請人,如您希望使用該商標,請通過搜索引擎搜索商標申請人聯繫方式,穫得權利人的授權許可。  

關於第8902172號“LB21”商標

撤銷複審決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6242號

   

  

申請人(原撤銷申請人):株式會社明治
  委託代理人: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原撤銷被申請人):石傢莊君樂寶乳業有限公司
  
  
申請人因第8902172號“LB21”商標(以下稱複審商標)撤銷一案,不服商標局商標撤三字[2017]第Y001927號決定,於2017年03月31日曏我委申請複審。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商標局決定認爲,被申請人曏商標局提交的其在2013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7日期間(以下稱指定期間)使用複審商標的證據有效。因此,複審商標不予撤銷。
  申請人複審的主要理由:經過搜索引擎搜索,申請人未髮現被
申請人於指定商品上使用複審商標。申請人未在市場上髮現標有複審商標的指定商品,也未髮現標有複審商標的指定商品在電視、報刊或戶外等媒體上的廣告。被申請人在撤銷答辯中所提交的商標使用證據沒有經過質證,不能作爲有效證據證明被申請人在指定期間內在中國大陸使用複審商標的事實。綜上,複審商標應當予以撤銷。
  被申請人在我委規定期限內未予答辯。
  爲進一步查明案件事實,我委調取瞭被申請人在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撤銷程序中曏商標局提交的證據材料:
  1、被申請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2、被申請人籤訂的廣告閤衕、完稿確認單、包裝設計的髮票;
  3、被申請人的籤訂的經銷協議、經銷證明;
  4、被申請人進行的公證書。
  我委將上述證據材料寄送申請人質證,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質證意見:被申請人對複審商標的使用屬於象徵性使用。從公開途徑看到的産品包裝箱上併沒有複審商標,廣告設計閤衕與髮票日期名下不符,經銷時間僅一年,公證書併不能證明商標真實使用,被申請人在另外一箇案子中提交瞭相衕的産品包裝卻標着另外一箇商標。本案複審商標是對申請人LB81商標的惡意模仿。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中顯示的商品不是指定商品。綜上,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缺乏真實性、閤法性和關聯性,無法證明複審商標在指定期間在核定商品上進行瞭真實有效的使用,複審商標應當予以撤銷。
  申請人針對被申請人證據材料曏我委提交瞭以下主要證據材料(光盤證據):
  1、被申請人産品在網上商城銷售的相關證據材料;
  2、維基百科關於互聯網檔案館的介紹;
  3、被申請人提交的第8904913號商標的使用證據材料;
  4、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
  5、申請人的LB81商標在先知名度證據。
  經審理查明:複審商標由被
申請人於2010年12月1日申請註冊,核定使用在第32類乳痠飲料(果製品,非奶)、果汁等商品上,商標專用權自201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3日。
  我委認爲,本案中,複審商標穫準註冊日期早於2014年5月1日,根據法不遡及旣往的原則,實體問題應適用修改前的《商標法》,本案的相關程序問題仍適用修改後的《商標法》。
  本案的焦點問題在於:被申請人在指定期間內是否在核定商品上實際使用瞭複審商標。
  從被申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來看,證據2中被申請人與上海添旺廣告有限公司於2014年9月1日籤訂的廣告設計閤衕顯示,被申請人委託上海添旺廣告有限公司進行君樂寶水蜜桃味每日活菌LB21的平麵設計、製作及産品包裝設計,併有完稿確認單、增值稅髮票予以佐證。證據3被申請人與石傢莊鹿泉市全新冷庫於2015年1月1日籤訂經銷協議書,所涉産品爲君樂寶水蜜桃味每日活菌LB21,併有石傢莊鹿泉市全新冷庫齣具的經銷證明予以佐證。證據4公證書中消費者硃澤峰所購買的君樂寶水蜜桃味每日活菌LB21,包裝箱上顯示産品的生産日期爲2015年9月10日。且被申請人所提交的證據中涉及的每日活菌商品爲複審商標核定使用的“乳痠飲料(果製品,非奶)”商品。綜上,申請人提交的證據可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申請人在指定期間在“乳痠飲料(果製品,非奶)”商品上真實、閤法、有效地使用瞭複審商標。鑒於複審商標指定使用的“果汁”等其餘商品與“乳痠飲料(果製品,非奶)”商品屬於類似商品。因此,複審商標在核定商品上的註冊可予以維持。
  此外,複審商標是否是對申請人商標的惡意模仿,不屬於本案審理範圍,申請人可另案曏我委提齣評審申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我委決定如下:
  複審商標予以維持。
  當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併在曏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李 娟
生茂
孫建新

2017年12月19日

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請與本網聯繫。更多商標註冊,商標查詢,專利查詢,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相關信息及行業新聞,請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爲您解決知識産權問題! 如果您需要幫助,請聯繫客服電話0371-61875283及在線QQ 602015864,我們會爲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留言
發錶評論
評論通過審核後顯示。
著作權免費登記查詢
商標註冊免費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