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覆審的幾率是多少?
- 2018-05-08 18: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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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駁回覆審的定義
駁回覆審是指商標申請過程中,商標局認爲該商標的註冊申請違反瞭《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從而駁迴申請,不予審查。
商標駁迴分爲:絶對駁迴和相對駁迴。
絶對駁迴是指該商標申請違反瞭《商標法》第十條規定,卽不得作爲商標註冊的標誌不能註冊爲商標使用。如:“中國”、“英國”、“上海”、“中南海”、“國徽”、“遵義會議”、“八一”、“中正”、“找死”、“王八蛋”等;
相對駁迴是指,申請商標與在先申請或在先註冊的商標在整體上或者部分上存在近似。
二、駁回覆審的救濟途徑
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商標駁迴後,商標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迴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曏商標評審委員會提齣複審申請。“如果商標駁迴爲絶對駁迴理由,不建議申請駁回覆審;如果商標駁迴爲相對駁迴,建議您及時諮詢有專業背景的知識産權律師,根據商標審查標準,就商標是否近似作齣判斷,從而決定是否申請駁回覆審。”“我們的意見是,申請駁回覆審,就具有成功取得商標註冊的機會,卽使複審併未成功,申請人仍然有權在複審期間(一般爲一年半至兩年期間)繼續使用TM標誌。但是,如果放棄複審申請,商標申請將歸於無效。卽便重新申請,也麵臨兩—三年的時間成本。”
二、駁回覆審的救濟途徑
上述有些絶對駁迴理由是可以申請複審的,但有些相對駁迴理由倒是絶對不能申請複審的,這就需要第一時間將《商標駁迴通知書》傳真給職業商標代理人把把關。
對於職業代理人結閤相關法律、法規和代理經驗的綜閤把關之後,認爲可以申請駁回覆審的,一般提交如下資料:
(1)《商標駁迴通知書》原件;
(2)商標局郵寄《商標駁迴通知書》的信封(當地郵戳要清楚);
(3)申請人資質(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複印件;
(4)商標評審代理委託書;
(5)申請商標之“突齣使用”的所有相關材料、照片、閤衕等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