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商標註冊的其他規定
- 2018-05-07 14: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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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韓國商標註冊數量不斷增長,其中中國人(包含颱灣、香港地區居民)在韓申請商標數量逐年增加,其中服裝商標申請數量從2009年的增長至2013年的399箇,增勢明顯。從中我們不難看齣中國企業和箇人紛紛看好韓國商標註冊市場。
進行過商標註冊的申請人自然瞭解韓國商標註冊的相關註意事項,但是也不乏一些新的申請人不瞭解韓國商標註冊的相關規定,爲此 尚標特將韓國商標註冊的其他規定總結如下:
1、韓國商標登録註冊簿可分主註冊簿與輔註冊簿,具有顯着性的商標可登録於主註冊簿,而經使用後可具顯着性的商標則登録於輔註冊簿,輔註冊簿上的商標不可異議他人商標,且較不穩定,有可能被他人撤銷。
2、韓國商標實際持續使用五年,而在提交五年使用宣誓書後,該商標具有不可對抗性,他人不得以較早註冊理由提齣撤銷該商標。
值得註意的是韓國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申請時是不提供商標查詢的,因爲需要進行商標註冊的朋友最好進行獨立的查詢。如果對韓國商標註冊和商標查詢有何不瞭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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