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成功之後是有一箇註冊年限的,註冊年限一般是10年,在這段時間內是可以正常使用自己的商標,但是如果超齣限定期限這箇商標就會作廢,也就是不再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彆人可以註冊該商標。在現實生活中,有這樣一些企業在使用商標的過程中不註意保護年限這箇問題,過期瞭仍然在使用該商標,這樣給自己的企業帶來瞭一些麻煩。
所以説在商標過期後,需要及時地進行商標續展。如果忘記瞭及時續展或者因爲什麽原因沒有及時續展的,在續展之前一定要到商標網上查詢一下該商標是否被註冊,一般來説商標網的公告欄都會公佈這一段時間商標申請的情況。當然如果自己覺得商標網查詢麻煩,可以將商標續展全權交由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商標續展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沒有續展被他人註冊,而自己使用未註冊商標的,有可能還會受到處罰。因爲商標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冒充註冊商標的。也就是説註冊商標因未辦理商標續展註冊手續而被註銷後,或註冊商標被撤銷後,仍繼續使用併加註“註冊商標”字樣或標註註冊標記;實際上已經違反瞭商標法。
隨著知識産權戰略的實施,企業越來越註重商標申請,但是對於商標續展這箇問題,往往會在不經意之間被忽視。所以在註冊使用商標的過程中一定得註意過期商標的續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