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商標註冊聯繫QQ
QQ在線諮詢
售前諮詢熱線
0371-61875283
售後諮詢熱線
0371-61875283

關於第17526327號“quasfera及圖”商標駁回覆審決定書

2018-05-02 13:11:00
0670網絡整理
原創
2392
關於以下商標評審委員會評審裁定/決定文書申明 :以下評審裁定/決定文書來源於網絡,不代錶該商標由我公司代理取得,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需要衕本網聯繫的,請在相關作品刊髮之日起30日內進行,以便進行修改或刪除處理 。聯繫方式:0371-61875283。以下商標權利屬於該商標申請人,如您希望使用該商標,請通過搜索引擎搜索商標申請人聯繫方式,穫得權利人的授權許可。  

關於第17526327號“quasfera及圖”商標

駁回覆審決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0600號

   

  

申請人:畢那莫投資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申請人因第17526327號“quasfera及圖”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不服商標局的駁迴決定,曏我委申請複審。
  申請人複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與第11090067號“as aquasfer valvole a sfera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第17161674號“aquasfer”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二)、第17161797號“as aquasfer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五)不存在權利衝突,申請人正在通過轉讓程序統一申請商標與上述三件引證商標的權利主體;申請商標與第4289927號“A艾美特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三)、第8817890號“A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四)未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綜上,請求暫緩本案審理併準予申請商標初步審定。
  經審理查明:截至本案審理之時,申請商標尚未轉讓至引證商標一、二、五的所有人名下。
  我委認爲,在第6類商品上,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三、四显著特徵及整體構成有所區分,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三、四未構成近似商標。申請商標显著識彆字母部分“quasfera”與引證商標一显著識彆字母部分“aquasfer”、引證商標二“aquasfer”在字母構成、呼叫上相近,構成近似商標。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建築用金屬附件等商品與兩件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金屬閥門(非機器零件)等商品屬於類似商品,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共存於上述商品上易導緻相關公衆的混淆誤認,已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在第11類商品上,申請商標显著識彆字母部分“quasfera”與引證商標一显著識彆字母部分“aquasfer”、引證商標二“aquasfer”在字母構成、呼叫上相近,構成近似商標。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水管用混水龍頭等商品與兩件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金屬閥門(非機器零件)等商品屬於類似商品,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共存於上述商品上易導緻相關公衆的混淆誤認,已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在第17類商品上,申請商標显著識彆字母部分“quasfera”與引證商標五显著識彆字母部分“aquasfer”在字母構成、呼叫上相近,構成近似商標。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非金屬軟管等商品與引證商標五核定使用的非金屬軟管等商品屬於相衕或類似商品,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五共存於上述商品上易導緻相關公衆的混淆誤認,已構成使用在相衕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在第19類商品上,申請商標显著識彆字母部分“quasfera”與引證商標五显著識彆字母部分“aquasfer”在字母構成、呼叫上相近,構成近似商標。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非金屬排水管等商品與引證商標五核定使用的非金屬軟管等商品屬於類似商品,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五共存於上述商品上易導緻相關公衆的混淆誤認,已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我委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第6、11、17、19類複審商品上的註冊申請予以駁迴。
  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併在曏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龔玉傑
張世莉
田益民

2017年12月20日

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請與本網聯繫。更多商標註冊,商標查詢,專利查詢,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相關信息及行業新聞,請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爲您解決知識産權問題! 如果您需要幫助,請聯繫客服電話0371-61875283及在線QQ 602015864,我們會爲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留言
發錶評論
評論通過審核後顯示。
著作權免費登記查詢
商標註冊免費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