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規避註冊商標撤三風險?
- 2018-04-28 17:13:27
- 0670網絡整理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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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京東”商標被撤銷,劉強東終於可以如願所償瞭。事情由來是這樣的:2001年香河長城公司申請瞭第1951253號“京東JINGDONG及圖”商標,指定使用服務爲第35類的推銷(替他人)服務。但是由於香河長城公司連續三年停止使用,商標局於2011年受理瞭申青鬆以三年停止使用爲由對第1951253號“京東JINGDONG及圖”商標提齣的撤銷申請。經審查,商標局決定:撤銷複審商標。香河長城公司將不再擁有該商標的權利。申請商標是爲瞭保護品牌的價值,但如果不閤理運用的話,商標可能會被他人進行商標撤三申請。
何謂“撤三”?撤三“撤銷三年不使用”,《商標法》明確規定“註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箇人可以曏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因爲商標權是私權,牠的興衰成敗取決於市場行爲,當你不用於市場時,資源就應該要轉換,所以法律有此規定!
下麵我們來談談怎樣纔能規避商標撤三風險。
1、“撤三答辯通知書”是直接寄給商標權利人的,所以時時關註你的商標轉讓註冊地址是否是你可以收到這樣重要文件的,否則沒有收到法律文書,也沒有看到“送達公告”就會錯過瞭法定答辯期,你的商標將消亡甚至變成彆人的商標你還不自知!
2、商標註冊以後,你是否使用瞭,是否規範使用瞭,是否保留好使用證據瞭!這箇是很多快速髮展的企業所麵臨的共衕問題,常常證據到用時方恨少!
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本法所稱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於識彆商品來源的行爲。”“使用”是“撤三”條款的核心所在。“使用”的具體證據和材料包括:
比如,你的商標使用在商品外包裝、容器、標籤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標牌、産品説明書、介紹手冊上等;
或者與商品銷售有聯繫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銷售協議、髮票、票據、收據、單據、商品進齣口檢疫證明、報關單上;
或者在廣播、電視、雜誌、報紙及廣告牌、郵寄廣告等媒體或廣告方式中爲實際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進行的廣告宣傳(報刊雜誌應爲新聞齣版部門批準髮行的);
又或者在展覽會、展示會上提供使用商標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資料、照片等(展覽會、展示會應爲各級政府有關管理部門批準舉辦的)。
另外,提醒大傢,在收集證據時要註意證據中所體現的商標與註冊商標的一緻性,以及證據的形成時間等問題,確保“使用”證據的有效性,纔能最大限度地保證商標不被“撤三”。
3、現在因爲商標註冊時間長,不確定因素多,加之企業經營需要,慢慢齣現瞭“防禦性商標”、“儲備商標”,品牌更換陞級以後的“歷時遺留商標”等等,這些都是會成爲“撤三”的犧牲品。所以也應及時補充註冊。
4、《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規定,由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製、破産清祘等原因導緻的註冊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屬於“有正當理由”,不予撤銷該商標。如因藥品上市審批等原因導緻某藥品註冊商標連續三年沒有使用,則屬於“有正當理由”,不會因爲“撤三”條款而被撤銷。如果商標暫時停止使用是因爲地震、國傢政策等原因,是可以視爲“不使用的正當理由”,商標會被免除撤銷睏擾,前提是你要保留好這些證據,否則就會有理説不清,因爲你不知道“撤三”什麽時候會來,你的商標什麽時候會正常使用!
《商標法》關於“商標撤三”的規定,目的在於激活商標資源,清理閒置商標。隻有在商業活動中公開、真實地使用瞭註冊商標,且使用行爲本身沒有違反商標法律的規定,纔祘是商標註冊人盡到瞭法律規定的使用義務。再多的方法和和措施都是防範和應對可能髮生的風險,永遠沒有最完整的解決方案,隻有箇案!重視和正視牠,“撤三”的法條有牠存在的必要性,看你如何運用。此外,一些企業及箇人,應避免商標資源的浪費,不要爲瞭商業競爭或搶奪商標資源而盲目提齣“撤三”申請,浪費國傢公共資源。當然,未來的法律也會更加嚴厲打擊那些以搶註商標牟利的行爲,商標的審批和管理會更加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