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申請補正程序
- 2018-04-28 15: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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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簡要説明
1、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商標註冊申請的,如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申請書件基本符閤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書麵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申請人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指定內容補正後交迴商標局。期滿未補正的,視爲放棄該申請。
2、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註冊申請的,如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申請書件基本符閤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書麵通知該商標代理機構予以補正。商標代理機構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指定內容補正後交迴商標局。期滿未補正的,視爲放棄該申請。
(二)註意事項
1、申請人按照要求對不規範或不具體的商品或服務項目進行補正時,可以修正或刪除。修正時仍應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錶》填寫規範名稱,但不得擴大商品或服務範圍。
2、因商標圖樣不清或應填寫商標説明而髮迴的補正,申請人應按商標局的要求補正,不得對商標圖樣做任何實質性的修改,否則視爲無效。
3、申請人按照補正要求修改後,應在相應空白處加蓋申請人公章。如申請人是自然人,應由本人籤名。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註冊申請,應加蓋商標代理機構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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