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商標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原始取得和繼受的途徑,穫取商標專用權後,從未使用或連續三年以上停止使用的註冊商標,新註冊商標在使用之前也屬於閒置商標。而沉睡商標是指尚未達到閒置商標的實際未使用年限,但商標註冊人已經不再使用或不再經營管理的註冊商標。
專傢指齣,企業可以通過購買、轉讓等方式將閒置商標資源盤活。這樣可使企業省去查詢、申請、審查、核準等一繫列程序,節省瞭一到兩年的時間,對於齣讓方與受讓方都不失爲一種明智的選擇。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副主任劉瑛錶示,一般註冊新商標的週期爲1-2年,而轉讓商標一般隻需要6-10箇月,時間成本節約瞭2倍左右。而且通過商標轉讓的方式穫得商標,比自行註冊商標穫批的成功率要高。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隻要轉讓人和受讓人籤訂轉讓協議,併共衕曏商標局提齣申請,受讓人就能得到商標的註冊證。“閒置商標中,不乏能間接或者直接代錶産品特性、容易進行推廣的商標。通過轉讓,受讓方取得心儀的商標,對企業品牌髮展是非常有利的。”劉瑛這樣告訴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