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
- 2018-04-24 13: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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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集體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一般應包括以下幾點:
工商業糰體、協會或者其他集體組織的名稱,地址,法人代錶,業務範圍(項目)等。使用集體商標的宗旨(意義,目的)商標(標誌)含義。使用該商標的集體成員名單(名稱、地址、法人代錶等)集體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提供服務項目的質量標準。使用該商標的條件、手續、程序。集體成員的權利、義務和違反規則應當承擔的責任。使用權不可轉讓。管理費用收取的數額和用途。註冊人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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