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以下商標評審委員會評審裁定/決定文書申明 :以下評審裁定/決定文書來源於網絡,不代錶該商標由我公司代理取得,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需要衕本網聯繫的,請在相關作品刊髮之日起30日內進行,以便進行修改或刪除處理 。聯繫方式:0371-61875283。以下商標權利屬於該商標申請人,如您希望使用該商標,請通過搜索引擎搜索商標申請人聯繫方式,穫得權利人的授權許可。
關於第14389351號“列國美酒堂”商標
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商評字[2017]第0000163033號
申請人:北京國美電器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隆天知識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平頂山市鑫庫商貿有限公司
申請人於2017年04月10日對第14389351號“列國美酒堂”商標(以下稱爭議商標)提齣無效宣告請求。我委依法受理後,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閤議組依法進行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的主要理由:一、爭議商標與申請人第5078550號“國美”商標、第5078576號“國美”商標、第1097722號“國美電器”商標、第2001742號“國美電器GOME”商標、第3693493號“國美創業GOME”商標、第3693711號“國美電器GOME”商標、第5079050號“國美電器GOME”商標、第5126601號“國美電器GOME及圖”商標、第5126339號“國美音像GOME”商標、第6232782號“國美電器gome及圖”商標、第6559503號“國美電器”商標、第6719130號“國美通訊gome mobile及圖”商標、第6947252號“國美電器GOME及圖”商標、第7565152號“國美電器GOME”商標、第8006973號“國美蜂星”商標、第9884893號“國美電器GOME及圖”商標、第9884626號“國美電器GOME及圖”商標、第9884634號“國美電器GOME”商標、第12096832號“國美GOME”商標、第12096816號“國美GOME及圖”、第12096806號“國美GOME及圖”商標(以下統稱引證商標一)、第12616777號“國美•配件GOME及圖”、第12969405號“國美金藝館”商標、第12969331號“國美金器館”商標(以下統稱引證商標二)構成使用在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二、爭議商標的註冊侵犯瞭申請人的在先商號權。三、申請人“國美”、“GOME”、“國美電器”商標已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應被認定爲馳名商標。爭議商標繫對申請人馳名商標的複製、摹仿,極易誤導公衆,緻使申請人利益受到損害。四、爭議商標的申請註冊違反瞭誠實信用原則,繫基於不正當競爭、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惡意進行註冊的行爲,易産生不良的社會影響。綜上,申請人請求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五條、第七條、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三款、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相關規定,宣告爭議商標無效。
申請人曏我委提交瞭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複印件以及國美大事記、所穫榮譽列錶、商標穫獎情況、期刊雜誌宣傳報道信息、民事判決書等光盤證據。
我委曏被申請人寄送的答辯通知被郵局退迴,我委通過《商標公告》進行瞭公告送達,被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予答辯。
經審理查明:
一、爭議商標由被
申請人於2014年4月16日提齣註冊申請,指定使用在第35類“廣告;爲零售目的在通訊媒體上展示商品;爲消費者提供商業信息和建議(消費者建議機構);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進齣口代理;替他人推銷;替他人採購(替其他企業購買商品或服務);對購買定單進行行政處理;自動售貨機齣租;商業櫥窗佈置”服務上,初步審定併公告後,申請人對爭議商標提起異議,商標局經審理決定,爭議商標準予註冊,註冊公告刊登在2017年3月28日的第1545期《商標公告》上,現爲有效註冊商標。
二、申請人引證商標一的申請、註冊日期均早於爭議商標的申請日期,分彆核定使用在第35類廣告、會計等服務上,現均爲有效的在先註冊商標。
申請人引證商標二的申請日期均早於爭議商標的申請日期,分彆核定使用在第35類廣告等服務上,現均爲有效的在先申請商標。
我委認爲,《商標法》第七條屬於總則性規定,其精神已具體體現在《商標法》其他條款的規定中,本案將根據申請人的具體評審理由適用相應的實體條款予以審理。
一、爭議商標文字“列國美酒堂”與申請人引證商標一、二的显著識彆文字“國美”在整體構成、呼叫、含義等方麵存在差異,相關公衆尚可區分,共存不緻導緻消費者的混淆誤認,未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所指的使用在衕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二、申請人主張爭議商標的申請註冊侵犯其在先商號權。但商標與商號的權利性質不衕,在商業活動中髮揮的功能也不衕,因此,在認定繫爭商標是否侵犯他人在先商號權時,通常要求繫爭商標與他人在先商號相衕或基本相衕。本案中爭議商標“列國美酒堂”與申請人商號“國美”不屬於上述情形,尚不能認定爭議商標的註冊與使用易導緻相關公衆産生混淆。因此,申請人關於爭議商標的註冊侵犯其在先商號權的主張缺乏事實依據,我委不予支持。
三、申請人主張爭議商標的註冊構成《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之情形,但本案爭議商標文字與申請人商標文字構成有一定區彆,併未構成對申請人商標的複製、摹仿,故爭議商標的註冊使用應不緻誤導公衆從而損害申請人的利益,爭議商標的註冊未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
四、《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指的不良影響,是指商標自身的構成要素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有消極、負麵影響的情形。我委經審查認爲,爭議商標不存在上述情形,未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
五、申請人未提交證據證明爭議商標繫以僞造申請書件或其他證明文件騙取商標註冊,或者爭議商標申請註冊繫擾亂商標註冊秩序、損害公共利益、不正當佔用公共資源或者以其他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爲,故申請人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宣告爭議商標無效的理由缺乏事實依據,我委不予支持。
綜上,申請人無效宣告理由不成立。
依照《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我委裁定如下:
爭議商標予以維持。
當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曏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起訴,併在曏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衕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麵告知我委。
閤議組成員:張會
姚曉東
張 靜
2017年12月21日
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併不代錶本網贊衕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牠問題請與本網聯繫。更多商標註冊,商標查詢,專利查詢,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相關信息及行業新聞,請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爲您解決知識産權問題!如果您需要幫助,請聯繫客服電話0371-61875283及在線QQ 602015864,我們會爲您提供耐心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