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云软件著作权登记 阿里云是班主任 阿里云美术登记

关于第18506787号“彩云优品CAI YUN YOU PI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2018-03-13 09:33:05    0670网络整理    2375    原创

关于以下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裁定/决定文书申明 :以下评审裁定/决定文书来源于网络,不代表该商标由我公司代理取得,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0371-61875283。以下商标权利属于该商标申请人,如您希望使用该商标,请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商标申请人联系方式,获得权利人的授权许可。  

关于第18506787号“彩云优品CAI YUN YOU

PI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8766号

   

  

申请人:云南原创刺绣纺织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云南联众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8506787号“彩云优品CAI YUN YOU PI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5230705号“彩云CAIYU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397575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15163227号“在云端UP IN THE AI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在纽扣;假发;针;服装垫肩;修补纺织品用热粘合补片;亚麻织品标记用数字或字母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18188028号“彩云优品”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已被我委驳回复审决定予以驳回,该决定已生效。
  我委认为,鉴于申请人仅针对纽扣;假发;针;服装垫肩;修补纺织品用热粘合补片;亚麻织品标记用数字或字母商品进行复审,因此,我委对其余复审商品不再予以评述。
  申请商标“彩云优品CAI YUN YOU PIN及图”与第6350713号“云鹤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及引证商标三、四整体区别较为明显,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四、五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的文字识别部分“彩云优品CAI YUN YOU PIN”与引证商标二中的“彩云CAIYUN”文字构成、整体外观相近,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纽扣商品与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纽扣等商品在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较为接近,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同时在纽扣类似商品上使用容易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假发;针;服装垫肩;修补纺织品用热粘合补片;亚麻织品标记用数字或字母商品与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在假发;针;服装垫肩;修补纺织品用热粘合补片;亚麻织品标记用数字或字母指定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二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在假发;针;服装垫肩;修补纺织品用热粘合补片;亚麻织品标记用数字或字母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假发;针;服装垫肩;修补纺织品用热粘合补片;亚麻织品标记用数字或字母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郝运璐
马静
高秀磊

2017年12月27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专利查询,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相关信息及行业新闻,请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0371-61875283及在线QQ 602015864,我们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