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0864342号“红双喜国 红双喜酒双喜酒 红双喜经典及图(指定颜色)”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2018-03-10 12:18:36
- 0670网络整理 原创
- 2862
关于第20864342号“红双喜国 红双喜酒双喜酒 红双喜经典及图(
指定颜色)”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7325号
申请人因第20864342号“红双喜国 红双喜酒双喜酒 红双喜经典及图(指定颜色)”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75932号“囍 注册商标DOUBLE HAPPINESS TRADE MARK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文字含义、读音以及图形结构上区别明显,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长期使用实践,从未发现与引证商标构成类似或近似而被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此外,据知已有类似商标获准注册。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中的显著识别部分为文字“红双喜国”与引证商标中的文字“囍”所指文字相同,予相关公众的整体印象不易区分,若共存于烧酒等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综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商标评审案件遵循个案审查原则,申请人所述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形与本案事实情况不同,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或当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常兆莉
姜洋洋
朱红
2017年12月27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专利查询,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相关信息及行业新闻,请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0371-61875283及在线QQ 602015864,我们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