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下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裁定/决定文书申明 :以下评审裁定/决定文书来源于网络,不代表该商标由我公司代理取得,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0371-61875283。以下商标权利属于该商标申请人,如您希望使用该商标,请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商标申请人联系方式,获得权利人的授权许可。
关于第3531548号“ANNAYAKE”商标
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8089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阿纳亚克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马庆城
申请人因第3531548号“ANNAYAKE”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商标局商标撤三字[2016]第Y006292号决定,于2016年08月18日向我委申请复审。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商标局决定认为,被申请人提供的其在2012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23日期间使用复审商标的证据材料有效,申请人撤销理由不能成立,复审商标不予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经调查发现复审商标已连续三年未在指定商品上使用,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复审商标在核定商品上的有效使用。请求对被申请人提交的使用证据进行质证,并依法撤销复审商标在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答辩人一直将复审商标许可给广东蕾琪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称被许可人)使用,在案的多组证据证明被许可人于指定期间内对复审商标进行了有效的使用,申请人复审理由不能成立,请求维持复审商标注册。
被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以下称评审证据)
1、被许可人出具的购销合同及发票、采购合同的发票等;
2、被许可人参加展会的合同及发票;
3、被许可人展会照片、实物图片;
4、其他相关证据。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我委调取了被申请人在商标局撤销阶段提交的如下证据:(以下称商标局撤三证据)
1、商标授权合同及企业登记信息;
2、被许可人广告合同、送货清单、产品实物图片;
3、被许可人购销合同、送货清单及发票等证据;
4、被许可人所获荣誉等证据。
我委将上述证据邮寄予申请人进行证据交换,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了质证意见: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所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均不认可,在案证据未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复审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申请人为“ANNAYAKE”商标的真正所有人,被申请人注册复审商标系对申请人商标的复制、摹仿,其存在主观恶意。综上,请求撤销复审商标注册。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其商标注册列表及被申请人恶意注册证据。
经审理查明:复审商标由被
申请人于2003年4月18日提出注册申请,经异议复审裁定予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类化妆品、香水等商品上,商标专用期至2025年4月6日。
我委认为,本案焦点问题为复审商标是否在指定期间,在其核定使用的第3类复审商品上是否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被申请人提交的评审证据2中的参展合同当事人与发票所载销货单位名称不符,对此证据真实性不予认可。评审证据3未显示具体形成时间,难以确定其与前述参展合同是否具有关联性。商标局撤三证据1能够说明被许可人为本案复审商标的真实使用人,但不能成为复审商标予以使用的直接证据。商标局撤三证据2的广告合同在无发票予以佐证的情形下无法证明其是否实际履行;送货清单、产品实物图片为其自制证据,整体证明力较弱,且难以确定其真实性。商标局撤三证据4所获荣誉中未标示复审商标,无法说明复审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评审证据1及商标局撤三证据3为被许可人出具的相关购销合同及发票,能够证明其将复审商标在唇彩、口红、睫毛膏等商品上进行了真实、有效、合法的商业使用。鉴于复审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唇彩、口红、睫毛膏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较强关联性,故在唇彩、口红、睫毛膏等商品上的使用可以视为在复审商品上的使用。因此,复审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应当予以维持注册。
申请人在质证意见中陈述的有关被申请人恶意注册行为不属于本案审理范畴,我委不予评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马静雯
田益民
张世莉
2017年12月28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专利查询,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相关信息及行业新闻,请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0371-61875283及在线QQ 602015864,我们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