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9527319号“贴针灸砭贴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2018-03-03 11:08:04
- 0670网络整理 原创
- 2641
关于第19527319号“贴针灸砭贴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8450号
申请人因第19527319号“贴针灸砭贴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并非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也并非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或产地,不具有欺骗性,故其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具有了显著性,并与申请人之间形成了一一对应关系,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申请人对其享有著作权。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用于其指定使用的咖啡、茶等全部商品上,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或其用途等特点产生误认,故申请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述情形。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申请商标经其宣传使用已与其形成一一对应关系,从而不致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申请商标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的事实,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法定依据。
依照《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刘淑婷
项佳
李焱
2017年12月28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专利查询,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相关信息及行业新闻,请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0371-61875283及在线QQ 602015864,我们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