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
- 2019-01-22 14:40:00
- 0670知识产权 原创
- 572
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申请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通常有违反禁止性规定的驳回、商标不具显著性的驳回、与在先商标权(指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相冲突的驳回等几种类型:
1.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
3.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
4.商标局异议裁定;
5.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6.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
但在我们注册商标的过程中仍会遇见驳回情况,那商标驳回的原因是什么呢?
1、商标代理人专业知识有限,很多被驳回商标在专业商标代理人看来是不可能注册成功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罔顾委托人权益接受委托。
2、图形商标近似,如与“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相同或者近似。
3、商标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
4、商标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
5、商标与县级行政区划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人名相同或者近似。
6、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近似或易引起公众混淆的商标。
7、商标与驰名商标文字近似如“欧派”与“派欧”。
8、商标带有民族歧视。
9、商标类别与引证商标近似。
10.商标和特定词汇相同。
声明:文章 部分内容节选自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371-61875283 在摘编网上稿件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请作品著作权人及时与本网站联系,以便删除或者支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