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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您好 我于17年6月20日应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刑拘,多种品牌珠宝销售金额6万元左右,获利一万元左右。销售时明确告知客户是假冒注册商标。取保候审后一直没消息,请问快一年了还没开庭,开庭后会收监坐牢吗?罚金一般在多少,谢谢谢谢

2018-06-04 16: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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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须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如果销售金额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则须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除依法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对行为人给予必要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制裁。

二、须承担刑事责任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立案标准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哪些人可以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但在实践中,引发本罪刑事风险的大多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是本罪刑事风险的高发群体。

哪些行为可以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却仍然予以销售。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其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过失销售了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会引发本罪的刑事风险。但由于这种“明知”是一种主观上的感知,为了避免行为人事后以“不明知”为抗辩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对“明知”作出了界定,即只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当认定为行为人“明知”:

(1) 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

(2) 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 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

(4) 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3

什么程度可以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能引发本罪的刑事风险。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2004年12月8 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经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即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如果个人销售金额少于5万元的,单位销售金额少于15万元的,只属于一般性的违法行为,只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或行政处罚,不具有刑事上的风险。

上述“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所得收入”,是指在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销售出去以后已经收到的货款金额;“应得收入”,是指销售假冒册商标的商品,虽然没有实际收到货款,但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或者口头约定,将来会收到的货款金额。“所得收入”和“应得收入”,只要有一项或者两者相加达到5万元或者15万元以上的,就达到了本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引发刑事风险。

法律依据:

《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0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214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004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

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通知》(1994.9.29 法发(1994)号)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要严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我国参加或者缔结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充分、平等、及时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制裁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对民事侵权行为,除依法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对行为人给予必要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者拘留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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