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0932685号“英雄直播”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0078号
申请人因第20932685号“英雄直播”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6215525号“英雄宽频365PUB.CO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含义、呼叫差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未构成近似商标。已有类似情况商标被核准注册。引证商标在撤销程序中。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至我委审理时,引证商标为有效注册商标。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为纯文字商标,“直播”使用在指定服务上显著性较小,与引证商标均包含显著识别部分中文“英雄”,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二者若共同使用在电视播放等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引起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所述其他商标获准注册情形与本案事实情况不同,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高亚晶
刘盈盈
李硙
2017年12月19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专利查询,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相关信息及行业新闻,请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0371-61875283及在线QQ 602015864,我们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