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4851195号“天润TERUN及图”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0088号
申请人于2016年10月28日对第14851195号“天润TERUN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委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早在2004年就开始使用并申请注册的第4382887号“天润福”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商标标志近似,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2、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先商号权。
3、申请人的商标经过长期的市场宣传,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引证商标先后被评为广东省著名商标,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商标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
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民法通则》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被申请人在我委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