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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

2018-04-27 13: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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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转移是指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情形。主要是因商标权主体消灭由其继受人继受商标权。商标权的转移不同于商标权的转让,它不是双方法律行为,它是被继受人消灭这一事件引起的,只要继受人表示接受商标权并向商标局履行转移注册商标手续即可实现商标权的转移。

注册商标转移有两种情况:一是作为商标权人的自然人死亡,由其继承人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其注册商标。二是作为商标权人的企业破产或被合并、兼并,其商标权由被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继受。[1]

企业继受与前述作为商标权主体的自然人死亡引起的商标权继承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原来的商标注册人主体均已消失,不同之处在于被合并或兼并的企业的商标权及债权债务由合并或兼并的企业继受,是按照企业合并或兼并的有关法律及程序进行的。

注册商标的转移,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移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注册移转是指由于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而造成的注册商标主体的变更。例如:因继承而发生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因破产财产执行而发生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等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法律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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