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云软件著作权登记 阿里云是班主任 阿里云美术登记

关于第20929455号“鮮ぅまぃ鮨勘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2018-04-13 13:58:26    0670网络整理    2578    原创

关于以下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裁定/决定文书申明 :以下评审裁定/决定文书来源于网络,不代表该商标由我公司代理取得,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0371-61875283。以下商标权利属于该商标申请人,如您希望使用该商标,请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商标申请人联系方式,获得权利人的授权许可。  

关于第20929455号“鮮ぅまぃ鮨勘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2374号

   

  

申请人:株式会社阿米诺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929455号“鮮ぅまぃ鮨勘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第4490439号“鮨勘”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经商标局核准转让至申请人名下,其与申请商标为同一主体,故引证商标一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整体与第5510589号“鲜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7803902号“鲜+”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20348129号“鲜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有所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相关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能够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四加以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四并存不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四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合议组成员:梁宇
田益民
张世莉

2017年12月20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专利查询,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相关信息及行业新闻,请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0371-61875283及在线QQ 602015864,我们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