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8962088号“王員外家wang yuan wai jia”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2018-04-13 12:57:00
- 0670网络整理 原创
- 2556
关于第18962088号“王員外家wang yuan wai
jia”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2865号
申请人因第18962088号“王員外家wang yuan wai jia”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7362485号“王员外”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的构成要素、字形设计、整体外观、含义完全不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申请商标经过长期使用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知名度。综上,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类似情形下共存的商标注册信息;2、申请商标在宣传单、店铺门头、餐具上的使用图片。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王員外家wang yuan wai jia”完整包含引证商标文字“王员外”,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使消费者认为上述商标间存在某种特定联系,从而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餐厅;茶馆”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饭店;茶馆”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否定混淆存在的可能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龙侠
孙明娟
徐金艳
2017年12月20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专利查询,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相关信息及行业新闻,请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0371-61875283及在线QQ 602015864,我们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