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0193187号“CARLTE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 2018-02-25 10:20:35
- 0670网络整理 原创
- 2921
关于第20193187号“CARLTE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9143号
申请人因第20193187号“CARLTE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5416811号“CARLTO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4725689号“CARLT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2844078号“CARLTO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7116750号“CARLT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4633476号“CARLTO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4534374号“CARLT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第3029991号“CARLT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国际注册第924711号“CARTO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八)区别明显,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八英文构成、呼叫相近,且均无明确含义相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八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八核定使用商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共同使用在上述商品上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八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郭攀
尤丽丽
任航
2017年12月29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专利查询,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相关信息及行业新闻,请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0371-61875283及在线QQ 602015864,我们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