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 2017-05-05 09:20:00
- 0670知识产权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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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时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有什么好处?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一方面,相比发明而言,实用新型采取初步审查,通常能够较早授权,使得申请人能够较早获得权利,从而发明创造能够较早得到保护;另一方面,相比实用新型而言,发明具有较长的保护期,并且经过实质审查后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权利更加稳定。因此,既申请发明又申请实用新型的申请策略给申请人带来诸多便利。
2、为什么选择发明新型同日申请?
①发明专利含金量高,但审查周期长,如果想快速获得专利权可以选择发明新型同日申请,新型先授权,技术先获得保护,待发明授权后,新型自动放弃。
②技术申请发明有风险,通过发明新型同日申请,保证至少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同样如若发明授权,新型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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