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云软件著作权登记 阿里云是班主任 阿里云美术登记

关于第20656659号“FUYUN Blessed Cloud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2018-03-30 15:49:46    0670网络整理    2683    原创

关于以下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裁定/决定文书申明 :以下评审裁定/决定文书来源于网络,不代表该商标由我公司代理取得,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0371-61875283。以下商标权利属于该商标申请人,如您希望使用该商标,请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商标申请人联系方式,获得权利人的授权许可。  

关于第20656659号“FUYUN Blessed

Cloud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7]第0000164231号

   

  

申请人:方燕萍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656659号“FUYUN Blessed Clou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具有较强的显著性,与商标局引证的第4484092号“福运FU YU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7657107号“福韵fu yu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2689880号“馥韵FU YU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6244075号“FOYU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在整体构成、外观设计、含义等方面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实际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与申请人形成唯一对应关系。申请商标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注册。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申请商标实际使用的照片。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中较为显著的文字“FUYUN”与引证商标一、二、三中拼音部分的字母构成相同,呼叫相近,消费者在施以一般注意力情况下易误以为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间存在关联,若共存使用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均应判为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四的英文字母组成及整体视觉效果相近,亦判为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印刷品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装订线等商品、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写字纸等商品、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文具等商品、引证商标四核定使用的纸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因此,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否定混淆存在的可能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卓慧
刘洲东
赵辉

2017年12月25日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更多商标注册,商标查询,专利查询,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相关信息及行业新闻,请搜索零六柒零,零六柒零为您解决知识产权问题!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客服电话0371-61875283及在线QQ 602015864,我们会为您提供耐心的解答。